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决定》第5条规定:“犯本决定规定之罪,造成被侵权人损失的,除依照本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贪污判决赔偿损失。”
在决定草案中,原来并无本条内容。在审议中,有的委员提出,对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分子除贪污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规定由其赔偿被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建议增加一条规定。这就是《决定》第5条的规定。
根据《决定》,犯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非法复制品罪,造成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损失的,除贪污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外,并不免除犯罪分子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同在追究刑事法律责任后,就同一行为不再人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不同。因为行为人侵犯他人著作权、销售非法复制品的行为,仅仅因“量”的变化,从而决定是否引起了“质”的变化。若未发生“质”的变化,即行为人的行为仅属严重侵权行为,就在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同时,可能还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但行为人的严重侵权行为若发生的同时,可能还要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但行为人的严重侵权行为若发生“质”的变化,即构成《决定》规定的犯罪,就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国家文化市场和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民事权益,因此,除追究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强制其向受侵权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这样规定,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也反映了国家加强著作权保护力度从严惩处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心。
从实体法上看,除贪污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外,并应当根据情况依法判处赔偿损失。从程序法上看,依法判处赔偿损失,应包括两种程序:一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是在刑事诉讼中或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这两种诉讼程序,一般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种程序更为适宜。因为:第一,有利于法院审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附带解决民事诉讼问题,可以把两种控制论合并进行,简化诉讼程序,节省法院人力、物力,查清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利于全面认定犯罪情节;第二,有利于避免被侵权人的讼累,减少其诉讼中的经济负担,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由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与其他著作权纠纷民事诉讼程序并无什么区别,本编已另有叙述,因此,本节仅介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附带民事诉讼。
所谓侵犯著作权的犯罪附带民事诉讼,是指由于被告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遭受为受经济损失的被侵权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因被告人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侵犯著作权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是:
第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一般是刑事案件中因被告人侵犯著作权犯罪而直接遭受经济损失的被侵权人。被侵权人,一般是作者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权利人,也可以是继受著作权人或者其继承人。被侵权人可以是自然人(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第二,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赔偿的损失,是指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可以计算的物质损失,即经济损失。经济损失不以著作权权中的财产权益为限,而包括被侵权人直接遭受的其他经济损失。但这种经济损失必须是可以计算的经济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害。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两种,一种是被侵权人,另一种是人民检院。如果被侵权人是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侵权人已经死亡,其继承人或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两种不同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限各不相同:被侵权人有权对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院在提起公诉时,如果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从我国现在的情况看,此处“集体财产”如系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财产,原则上也可以由这些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限制。原则上在刑事案件立案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开放审判的法庭辩论结束前均可以提出。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侵权人应当提出因犯罪他子侵犯著作权犯罪而遭受的具体经济损失,并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请示赔偿多少元人民币。
三、附带司诉讼的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这一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在开放审理刑事案件时,一般情况下应当一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并同时判决。只有在一并审理确实可能过分迟延刑事案件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以先行审理刑事案件,然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即使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以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仍然由原来审理刑事案件的同一个合议庭审理,而不能另一组合议庭审理,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
审理侵犯著作权犯罪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因为此类案件不属轻微刑事案件,不适用审判员独任审判。
需要提出的是,除人民检察院因国家财产、集体遭受损失而依职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外,从民审理侵犯著作权犯罪涉及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受侵权人的请求为必要条件。在涉及个人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当事人不请求的,人民法院决不主动“附带”民事诉讼。而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可以撤回诉讼,也可以同被告人自选和解。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可以对人民法院判决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依法改判,或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