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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限

发表时间:2008-07-19 20:51:52 来源:广西刑事辩护网 作者: 点击数: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起始时间,应当是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即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此,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被害人是公民个人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
 

 (3)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
 

 (4)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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